1.为规范、加强我司监理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监管力度,防范房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我司下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2、本实施细则分别从机械生产、出租、安装、拆除及使用等全过程明确了监理的实施要求。
3、本细施工起重机构设备指:塔吊、人货电梯和其他。
二、成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监理小组
需要使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项目,在开工前均应成立总监为组长的起重机械设备监理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的监理工作,对本项目建筑施工起重设备按本办法要求严格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