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工作制度
1)恪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拒绝收受礼品、礼金。
2)实行岗位责任制,各级监理人员对自己所签认的文件负责,对上级安排的工作要认真执行,无条件服从,做到团结一致,统一认识,做好本合同段的监理工作。
3)执行各司其职的原则,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但分工不分家,发现其他专业施工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提醒该专业工程师或监理员,但不直接向承包商下达指令,除非紧急情况,以免指令混乱。
4)工序检查或隐藏工程验收检测应及时,恪守“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十六字方针,及时办理各种签证文件和批阅审查承包商的各类报告。坚持“以数据为准,以文字为据”的原则,数据必须准确可靠,文字必须清晰简练,不准使用圆珠笔和铅笔记录。
5)对承包商的一般工作指令由专业工程师拟稿签发,重大的工作指令由专业工程师拟稿,经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阅签发。
6)承包商每月所报的进度报表先由各专业工程师审查,然后提出具体意见(时限2天),再由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提出具体意见(时限2天),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审核。支付凭证由合同计量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签发。
7)各专业工程师应及时记好巡视记录,监理员应每日记好监理日志,并由专业工程师审阅,交合同计量工程师存档。
8)上现场要戴安全帽,佩挂上岗岗位卡,不得穿拖鞋上现场。
9)业余时间尽可能用于熟悉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技术规范、评定标准、监理手册、监理规范等,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保证监理工作水平。
10)严把三关:原材料试验关、工序质量控制关、施工参数控制关。经常抓好四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爱岗敬业教育、清正廉洁教育、知识更新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