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
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理解:
⑴质量不仅是指产品质量,也可以是某项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还可以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质量。
⑵特性是指区分的特性。固有的或赋予的;定性的或定量的。
⑶满足要求就是应满足明示的、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要和期望。
⑷顾客和其他相关方对产品过程或体系的质量要求是动态的、发展的和相对的。
二、建设工程质量:简称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特性综合。
其特性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适用性功能要求满足各种性能理化性能、结构性能、使用性能、外观性能。
2.耐久性寿命要求,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
3.安全性结构安全、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
4.可靠性规定时间、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
5.经济性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的费用。(设计成本+施工成本+使用成本)
6.与环境的协调性生态环境、经济环境、已建工程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彼此之间相互依存,都必须达到基本要求,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