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工程招投标
1.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类型
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范围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3.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形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6.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审查
(1) 资格审查的分类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2 )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