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规定
2.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检测试验技术管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检验试验计划;
2) 制取试样;
3) 登记台账;
4) 送检;
5) 检测试验;
6) 检测试验报告管理。
2.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检测试验需要的试验人员、仪器设备、设施及相关标准。
2.3建筑工程施工场检测试验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当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时,可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整体组织管理和实施,分包单位按合同确定的施工范围各负其责。施工单位及其取样、送检人员必须确保提供的检测试样具有真实性和代表性。
2.4见证人员(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监督下)必须对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过程进行见证,且必须确保见证取样和送检过程的真实性。
2.5检测机构应确保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