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监办对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监理,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监理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总监办应督促承包人制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健全安全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人员,加强安全检查、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三、总监办应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对施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安全措施等进行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