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的安全防护措施
1、施工现场道路、上下水及采暖管道、电气线路,材料堆放、临时和附属设施等的平面布置,都要符合安全、卫生、放火要求。
2、各种机电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起重设备的限位、保险装置,都要灵敏并齐全有效,没有的和损坏的不能使用,并加强检修防护装置。
3、脚手架、井子架、龙门架、塔吊、施工电梯、模板和安全网等,搭设完必须经企业组织有安全、技术、机械等人员参加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施用。
4、施工现场坑、井、沟和各种孔洞,易燃易爆场所,变压器周围,都应指定专人设置围拦或盖板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
5、砼搅拌站、木工车间、沥青加工点及喷漆作业场所等,都采取措施,限期使尘毒龙浓度达到国家捕捉能够标准。
6、加强季节性劳动保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冬季要防寒防冻、防煤气中毒;雨季和台风到来之前,应对临时设施和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雪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