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建筑面积: 47609.75 ㎡;其中地上36773.68㎡,地下10836.07㎡,建筑基底面积8201.98 ㎡。
施工中工序检查及验收:
a.监理通过巡视、旁站等手段和方法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监督,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图纸、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等)及提交设计院审核批准的深加工蓝图和经审批同意的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施工;
b.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如发现图纸设计有不合理、不完善甚至无法施工的情况,不得擅自更改随意施工。监理一旦发现则坚决要求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反映存在的问题,通过设计单位办理设计变更签证,最终按变更内容施工;
c.验收工序的确认应严格按市质检站的统一验收表中的要求执行。但考虑到工程较大,施工时间较长,存在一定的流水作业,因此每道工序验收次数(即检验批的确认)将按现场实际情况与施工单位协商确认。
d.关于工序验收程序,详见工序验收工作流程图。
施工方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办理报验手续。监理一般在24小时内进行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经整改后一般在24小时内可重复报验;
e.工序验收时,监理将根据巡视及旁站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行认真检查和验收并同时完成必要的平行检验工作。本工程应对每层钢构件的制作、安装的焊缝进行无损探伤。一级焊缝要求100%检测,二级焊缝要求20%检测,监理抽查5-10%。验收完成后及时签署验收意见;
f.隐蔽工程的验收尽量做到随工程的进展及时验收,必要时留存一些影像资料以备查。
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重大设计变更,且此变更将对建筑功能或结构产生影响时,该变更必须取得原设计审查机构的审查同意。并应取得建设方和监理的认可。特别是因为现场施工原因而需要进行一些一般性的设计变更,也必须由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施工方不可为满足施工需要而随意更改设计图纸。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专业设计概况及专业施工特点
三、编制依据
四、监理工作流程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六、监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七、安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