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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7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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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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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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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墙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7P
本工程副楼为框架结构,主楼结构体系为框架-核心筒结构,地下#层为车库、人防、设备用房,标准层:##m避难层:##m,主楼层数为##层,主体屋面结构标高为##米,建筑高度¥¥米,总高度¥¥米;副楼层数为##层,屋面结构高度为##米。设计使用年限为##年。结构安全等级为#级,抗震设防类别为#类,抗震设防烈度为#度,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级。
安全检查监理督促要点
(1)施工方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季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周不少于一次。
(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目录
一、工程概况
二、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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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理监理
资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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