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总用地面积4730.25㎡,总建筑面积77031.36㎡,建筑密度24%,容积率2.0,绿地率37.0%,地下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之比不小于0.5。机动车停车数地上65辆,地下610辆;非机动停车数620辆。本项目场地周边无电磁辐射,场地内无地质断裂构造,无超标排放污染源。场地内道路系统便捷顺畅,满足消防、救护及减灾救灾等要求。
景观环境:停车场、人行通道和广场种植高大乔木提供遮阳,机动车停车场遮阴率不小于20%,景观主干道路乔木遮阴率不小于50%,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林荫率不小于60%,室外活动场地、非机动车停车场设置遮阳避雨措施;场地内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完善步行道系统,提供配套的休憩设施,并综合考虑遮荫、排水要求;人行通道应安全、舒适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且与场地外人行通道无障碍连接;室外硬质铺装地面透水铺装率不小于50%,室外机动车停车场镂空面积不低于40%,场地内70%以上道路路面太阳辐射反射系数不低于0.4;景观绿地应以乡土植物开发利用为主,本土植物种数不宜低于70%,多种植物合理搭配,根据气候和土壤条件,采用乔、灌、草结合的复层绿化,绿化用地内绿化覆盖率应大于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