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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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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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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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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 11P
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及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和技术操作人员进行审查和认定;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文件进行审核,并执行样板引路。对防水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要进行质量预控,要有出厂产品合格证书或质量鉴定文件。对防水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书的验收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合格证书应包括:品种、标号或型号及该批产品各项性能试验指标数据,合格证的编号、批号、出厂日期和生产厂检验部门的印章;卷材或产品包装的合格证上应有北京市建筑防水材料使用认证及防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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