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监理 » 监理细则
防水监理实施细则 7P
  • 资料等级: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21-07-31
  • 资料类型:RAR
  • 资料大小:9.24 KB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 运行环境:WinXp,Win2003,WinVista,Win ;
  • 解压密码:gc5.com
防水监理实施细则 7P
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施工图中的细部构造及有关要求。并应编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资料截图
  • 防水监理实施细则 7P
  • 防水监理实施细则 7P
  • 防水监理实施细则 7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