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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监理细则 12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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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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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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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监理细则 12P
本工程用地面积3185.15㎡,建筑总面积5641㎡,其中地上4173㎡,地下1468㎡.建筑层数3层,局部4层,建筑高度22米。其中地下为一层,战时人防地下室,按核6级常6级甲类防空地下室要求设计。人防区地下室墙体、顶板的上下层钢筋间设置Φ8@450拉筋、梅花型布置。拉筋应拉住最外层纵筋,当对应的纵筋间距不是150模数时,拉筋间距可在450-500之间调整。防空地下室填充砌体墙每5m设置一根构造柱,与钢筋柱、墙交接处,均设拉墙筋2Φ6@500,拉墙筋伸入砌体墙长度不宜小于1000;抗暴砖隔墙沿墙高@500配置3Φ6通长筋,通长筋锚入两端柱;人防钢筋墙体的门洞四角内外侧,均应配置45度斜向加强筋2Φ16,当墙厚400时,斜向加强筋配置3Φ16;在安装钢筋人防墙体模板,以及防护单元分隔处的梁模板时,不得采用带套管的穿墙螺栓,应采用一次性螺栓,避免在墙上和梁上造成孔洞。
资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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