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工程进度控制
4.1.1 进度控制的原则
①.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
②.坚持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符合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下控制工程进度。
③.采用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
4.1.2 进度控制的措施
①.根据合同约定的总工期目标,编制或协助业主编制控制性进度计划,并要求施工单位以此作为编制总进度计划的依据。
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总进度计划和进度保证措施。总进度计划中的总工期目标和主要阶段工期目标要符合控制性进度计划的要求,进度保证措施要得力、可靠。
③.审查施工单位的阶段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发现进度偏差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④.审查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计划,督促按时进场以避免窝工现象发生。
⑤.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挖掘潜力加快施工进度。
⑥.每周召开监理例会,每次例会要检查进度完成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商定解决方案和措施并形成会议纪要。
⑦.协助总包做好各分包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把各方的积极性引导到团结一致互相配合的轨道上来。
4.2 工程质量控制
4.2.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①.以设计图纸、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②.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坚持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③.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到位。
④.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施工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⑤.坚持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的原则。
⑥.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原则。
4.2.2 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
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和季节性施工方案(冬施、雨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经监理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②.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质量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到位,责任落实,主要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均持证上岗。
③.查验施工单位的测量放线。对工程定位控制网、高程控制点以及轴线、标高等均须由公司专业测量工程师核查,并签认“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④.查验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质量。对进场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要求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并附上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等资料,监理工程师检查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外观检查后予以签认。
⑤.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制度。对重要材料和半成品,如钢筋原材、商品砼、钢筋接头、砼标养及同条件试块、砼外加剂、防水材料、钢结构钢材、焊接材料以及甲方、监理共同认定必须进行见证的试验,监理部要进行见证取样和见证送检,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材料试验的真实性、可靠性。
⑥.工程检验批的验收。
工程检验批完成后,施工单位自检完毕,填写《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和《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或《预检记录》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查技术资料无误后,对该检验批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合格后签认相应的技术资料,允许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对不合格的检验批,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