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监理工作范围
本工程按《建设监理合同》规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
监理工作范围是:(土建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空调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综合布线工程、道路及园林、绿化、室外排水工程等(按监理合同约定填写)。
2.2监理工作内容
2.2.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1在设计交底前,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就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2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
3督促承包单位组织图纸会审并整理图纸会审记录
4就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报建设单位;
5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6有分包工程项目时,分包工程开工前,审查分包单位资质;
7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
8审查承包单位(按合同第11条规定)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并签发开工令;
9工程项目开工前,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起草该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2.2.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
3施工阶段造价控制;
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5竣工验收。
2.2.3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1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
2质量缺陷检查和记录、修复验收、合格后的签认;
3质量缺陷原因分析及确定责任归属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