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理工作范围及内容
3.1施工准备阶段:参与设计交底、审核设计图纸、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查验施工测量放线结果、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施工监理交底、核查开工条件。
3.2施工阶段:工程进度、质量控制,信息管理、合同及其它事项的管理。
3.3保修阶段:定期回访、检查承包单位在保修书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缺陷修复质量、并协助北京**投资管理公司对工程缺陷进行调查、确认及处理、做好保修记录。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保修期限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第六章之“第四十条”规定: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在工程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调查分析,核实工程修复的费用和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3.4 工程总体协调:协助**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协调各承建方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