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主要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服务期编写。
监理工作范围分工程专业范围(如土建、安装等)和工程实施阶段范围(如施工阶段,以及分段实施的基础阶段、主体阶段、装饰装修阶段)。
四.监理工作目标
1、监理工作质量目标
根据公司“以人为本、追求改进、规范监理、顾客满意”的质量方针、项目监理部工作质量目标确定为:“强制性要求符合率100%、监理资料完整率96%”
2、监理工作内容应达到的目标
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的有关条款及工程部的策划书要求,结合本工程实际,对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协调工作等内容设定如下工作目标,来控制监理工作的质量。
1)、质量、安全控制:
(1)预控:强制性标准、主控项目内容100%覆盖,其他内容的问题覆盖准确率在70%以上;
(2)、过程控制:巡视、旁站、见证过程中对强制性标准、主控项目问题指正率或遭拒绝报告率100%,其他内容问题失漏率在10%以内;
(3)、事后控制:验收率100%,错判并被提出更正为0,强制性标准问题漏失率0,主控项目问题漏失率在2%以内,其他内容问题失漏率在5%以内;
(4)、措施效果(指监理措施被接受并得以实现):90%以上,错误指令0。
2)、进度控制:
(1)、预控:总进度或年进度计划审核意见中错误率0,问题预见失漏率在30%以内;
(2)、过程控制:关注工程进度的影响因素,监理建议中影响主导工序的问题失漏率在10%以内,影响非主导工序的问题失漏率在40%以内;
(3)、事后控制:对约定周期或重要节点作进度分析,影响主导工序的问题失漏率在5%以内,影响非主导工序的问题失漏率在20%以内;
(4)、措施效果(指监理措施被接受并得以实现):70%以上,错误指令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