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
1、根据业主委托与授权负责和组织项目监理工作2、根据监理合同主持和制定《监理规划》并督促《监理实施细则》的实施。
3、协助业主组织有关方对施工图纸,监督指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三控、一管、一协调〉。4、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整改意见。
5、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并根据合同规定按取得的经济效益提出奖励意见。
6、审查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处理。
7、主持处理合同执行中重大争议、纠纷、组织处理重大索赔。
8、做好有关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9、审核签署停工令、复工令。
10、审查工程结算书、审核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
11、审核并签署竣工资料,组织初验。
12、审核并签署项目监理档案资料。
13、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