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范围
1、根据业主委托与授权负责和组织项目监理工作
2、根据监理合同主持和制定《监理规划》并督促《监理实施细则》的实施。
3、协助业主组织有关方对施工图纸,监督指导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行〈三控、一管、一协调〉。
4、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整改意见。
5、审查承包单位提出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实施,并根据合同规定按取得的经济效益提出奖励意见。
6、审查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处理。
7、主持处理合同执行中重大争议、纠纷、组织处理重大索赔。
8、做好有关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
9、审核签署停工令、复工令。
10、审查工程结算书、审核签署工程款支付申请
11、审核并签署竣工资料,组织初验。
12、审核并签署项目监理档案资料。
13、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第二节监理工作范围负责本项目的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土建、水、电、空调、消防、智能控制、绿化、室外道路等范围。
第三节监理工作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
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工作。
具体内容主要有:
1)项目监理机构在项目总监指导下,编制本工程的“监理规划”和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作为本工程监理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件;
2)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3)审批工程开工报告,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对施工单位及选择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并检查落实情况;
5)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年度、月度施工计划和工程进度报告。
6)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
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审核施工单位申报的工程款与签证,审核程结算。
7)采用旁站、巡视、平行检查手段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
8)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采购计划,检查其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检查主要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明、材质报告,对进场材料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对进场材料及设备进行控制。
9)隐蔽验收和分部分项验收
10)处理工程质量事故
11)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
12)负责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主持工程例会。
13)组织竣工初验,审核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资料,协助业主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14)负责保修期的协调及质量事故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