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监理工作的范围:
1、涉及本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四控制及相关工作,的对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2、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等范围内的施工监理工作。
3.2监理工作的内容:
1、质量监理
1)协助业主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2)参加施工图会审;
3)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5)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和承建商之间的关系;
6)审核承建商或业主提供的材料、购配件和设计的数量及质量;
7)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助业主编制用款计划;审核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并签证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协助业主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8)审批承建商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建商编制的月度及周施工计划;分阶段协商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建商实施进度计划。
9)督促承建商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强制性质量控制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
10)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安全保证措施;
11)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签发工程付款凭证;
12)负责施工现场签证;
13)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14)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初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