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理工作内容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是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与文明施工实施监理控制;管理施工承包合同及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
2、监理工作的依据
①本工程的委托监理合同;
②业主与本工程各项目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
③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图纸及其所采用的标准图;
④国家工程建设和法律法规和省、市地方法规,行政规章、文件、批文。
⑤国家及省、市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工程验收标准及有关文件
以上依据性文件如有矛盾和混淆,由监理工程师指定其中较为严格的标准执行。施工单位可以执行本单位的企业标准,但其标准必须高于国家标准。
施工期间的会议纪要,以及业主、承包人、监理单位及勘察设计单位达成的有关协议、变更及洽商意见,均作为监理依据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