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文件。
(二)、项目总监代表工作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工作,负责组织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和分管的各项工作,总监理工程师不在场,总监代表代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组织本部监理工程师贯彻和学习国家、省和行业部门颁布的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本工程有关合同;
2、组织本部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度组织
3、组织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专业设计的审核,组织本部门监理工程师确定由监理方审核的施工方案措施、,并组织撰写审核意见;
4、组织审核施工单位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实施情况结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
5、组织对施工单位能力审核,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核;
6、组织专业工程师参与施工技术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