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⑴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⑵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⑶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⑷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⑸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⑹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⑺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⑻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⑼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⑽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⑾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⑿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⒀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7.2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⑴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⑵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⑶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⑷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⑸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⑹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⑺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⑻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⑼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⑽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