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服务性、公正性、独立性和科学性”为宗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依法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确保取得最佳投资效益。
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采取经济、技术、法律等手段,公正行使权力,确保项目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目标四大目标的圆满实现。
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范、标准、法律、法规、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和业主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授予的权力,督促承包单位实施项目建设,树立质量控制第一,工期、投资并举的思想,确保实现业主的建设意图,对施工单位严格要求,热情服务,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监理目标
1、投资目标
费用是工程质量、进度的最终和综合体现,监理人员在熟悉各种费用的情况下,全面了解合同有关支付的条款和工程量清单内涵,严格计算。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根据合同所订价格、费率,及时、准确签认各种支付证明,积极建议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严格控制“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避免返工浪费,减少合同外的各类支付,力争使工程费用不超过计划费用,达到费用控制的目的。
2、工期目标
严格执行监理合同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施工合同等。通过承包人编制的总进度、关键工程进度计划及年、月计划的审核、检查、调整,使进度更加合理、可行,并与计划目标和施工能力相适应。制定监理控制性进度计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期完成工程建设。
3、质量目标
项目监理部的全体人员通过工程实施全过程的检查、监督和管理,排除与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使承包人最终提交出符合工程设计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的工程,以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为依据,督察施工单位科学管理、精心施工,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市政工程鲁班奖标准。
4、安全文明目标
预防为主,健全保障机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三级以上重大事故,重伤及死亡事故控制为零,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以下,争创国家级安全文明工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