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责
以监理公司在项目的代表身份,全面负责本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实施。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5)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整,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6)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7)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8)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9)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0)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的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2)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3)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