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安全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阶段依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国家有关法律,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安全监理工作范围是安全机构对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督管理。
三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具体内容
1、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查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施工单位必须取得由建设行政主管部的签发的《施工许可证》等。
3、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目标、工地应有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防火责任人、专职工地安全员的任命书。
4、督促并查验施工单位按要求在现场张挂“五牌一图”,“五牌一图”是:施工标牌、组织网络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
5、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
6、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施工单位和各项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是否齐全。应有如下内容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
6.1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6.2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6.3安全教育制度;
6.4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6.5许可证、准用证、使用证检查验收制度;
6.6施工用电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6.7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6.8机械设备的检修维护、保养制度;
6.9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6.10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职工奖励、处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