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安全生产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组织协调。
1、工程质量控制重点:
(1)事前控制:监理机构严格遵循事前的控制为主的监理工作方针,事前质量控制工作的重点主要如下:
A、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具体情况,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B、按照相关法规严把开工前条件关,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项目管理机构的组织体系、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以及上岗人员的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人证是否相符,证照是否齐全。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人证相符,上岗证是否合法有效,配置人数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C、从严审查分包单位(包括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D、从严审查开工报告。现场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E、把好原材料、构配件进场关,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和准入制度。原材料、构配件进场,现场监理人员(见证员)首先要对供货方索取产品出厂“三证”是否与实物相符。
外观质量是否合格。再按规定随机抽样、封样、送检、见证试验过程,索取试验数据。确认该批材料合格,最后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材料/构件/设备报审表》(302009)予以签认,同时签认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如有不合格品立即指令并跟踪监督施工单位将其清退现场,确保无不合格品用于工程。
F、单项工程开工前利用例会和专题会议对将要开工的单项工程、施工技术要点、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特别是相关的强制性标准作出技术交底提出要求,以达到应有的事前控制效果。
(2)事中控制:即过程控制,监理机构对实物质量控制的重点在工程实体形成过程。其事中控制的重点如下:
A、现场监理人员应较全面地掌握施工单位各种技术操作人员的操作技能水平,发现操作技能达不到标准的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建议。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现场指导,或者更换作业人员。
B、严格执行旁站监理、监理机构必须保证旁站监理工作到位。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下道工程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只要在进行施工活动,监理无条件坚守现场执行旁站,并作好旁站记录,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