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设计方面
1、协助发包人与勘测设计单位签订施工图供应协议。管理发包人与设计人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督促设计人按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应合格的设计文件。
3、熟悉设计文件内容,检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和原审批意见,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规范,以及是否符合勘测设计合同规定。
4、组织施工图和设计变更的会审,提出会审意见。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施工单位签发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5、组织设计人进行现场设计交底。
6、协助发包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7、审核施工单位对设计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合同设计人进行研究,并督促设计人尽快给予答复。
8、审核按承包合同规定应由施工单位递交的设计文件。
9、保管监理所用的设计文件及过程资料。
10、其他相关业务。
6.1.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协助业主做好施工招标投标阶段的各项工作。
2、审查核对施工图纸,对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3、检查开工前需办理的各类手续。
4、检查施工现场,为工程开工做好各项施工准备。
5、协助业主制订材料、物资、设备供应计划和相应的资金需要计划(业主供应部分),并协助对物资、设备供应厂商进行比选,必要时可访问用户,协助业主考察生产厂家的生产条件及质量保证情况。
6、编制月用款计划,复核已完成工作量(含变更工程量),签署工程月用款报告,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变更应及时报批。
7、审核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检查其出厂合格证及检验单等,并进行抽查和复验,对于重要设备和材料必要时在承包单位订货前对生产厂家进行考察。
8、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按现行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必要时应配合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24小时日夜监理,控制工程质量、对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控,保证实现工程质量目标。
9、严格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隐蔽工程及工程主要部位、环节进行复验签证,主持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10、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控制工程进度,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