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监理工作目标:按照监理合同要求,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确保工程按期、优质完成。
3、监理工作内容:施工阶段监理的主要任务是:“三控两管一协调”工作,即搞好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工程进度拨款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1)、参加图纸交底和图纸会审,对施工图进行优化。
2)、审查施工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并督促实施。
3)、签认施工单位进场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质量,对影响工程安全、使用功能、观感的材料进行质量预控,并督促施工单位原材料进场送检。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完善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落实质量保证措施。
5)、检查工程质量,对违反国家规范、规程、规定和设计文件的施工行为责令其立即改正,必要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6)、签发隐蔽工程和各分部项工程检验认可书,未经认可不得进入一道工序施工。
7)、参加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并督促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
8)、督促施工单位申报有关部门检查工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组织施工验收。
9)、施工单位要求设计变更应征求监理单位意见并签署后,方可报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
10)、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工程组织施工。
11)、对现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和卫生设施等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改进。
12)、核验、测量、签发已完工程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不应计入已完工程量的支付工程款的凭证。
13)、组织工程竣工初验,提出工程竣工初验报告。
14)、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监督施工单位对工程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归纳,符合要求时及时归档备案。
15)、督促施工单位申报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质量核定。
16)、按期向建设单位与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月报。
17)、在工程保修期内,签发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书,督促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