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 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 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