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 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组织和管理。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参加施工单位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针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和职业危害,督促施工单位预先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监督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和安全达标创优活动的开展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总责。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按照职责分工,确定安全监理的范围和重点,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并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5、建设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⑴、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⑵、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⑶、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机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⑷、脚手架搭设方案、塔吊拆除方案、外用电梯拆除方案、物料提升机拆装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基坑支护方案、模板工程方案、起重吊装方案等专项方案是否符合安全规范要求;
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⑹、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
⑺、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6、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深度超过5米以上的基坑、地下暗挖工程和高大模板工程等),要对其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将施工方案报请有资质的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进行安全论证。施工时,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应按施工程序重点进行监控,并记载监控记录。
7、要对进场的安全防护产品(密目式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配电箱等)以及脚手架用钢管、扣件和大型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建立检验工作记录。
8、参与由施工单位组织,建设单位参加的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并与每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上个月工程安全生产情况向公司报告。
9、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不能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以及违反强制性标准,形成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应以下达整改指令书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经总监理工程师确认达到安全施工要求,下达复工令,施工单位可继续施工。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停工指令书后,施工单位仍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立即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0、在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时,应当详实记录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活动和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1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及时监督事故单位如实上报安全事故,协助施工单位加强事故现场保护,开展事故抢险救援;积极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必要时应向事故调查组提供工程有关资料和工程安全监督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