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监理范围和内容
(一)、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本工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有关法规,本公司主要进行本项目工程范围内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二)、监理工作内容:
对上述监理范围内的工程,以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阶段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监理办法,例如审查工程计划和施工方案;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范、标准施工,审查技术变更;控制工程进度和质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检测原材料采购质量;认定工程质量和数量;验收工程和签发付款凭证;审查工程价款;
整理技术档案;提交竣工报告;处理质量事故等。从而确保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工程质量控制:
1.1 检查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
1.2 依据工程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监理部位和主要工序进行跟踪监督,并制定质量监理程序。
1.3 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组织设计及施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
1.4 审核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及人员资质。
1.5 审查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的质量。
1.6 检查施工质量,参加重要部位及工序的隐检,以单元工程为基础,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土地整理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复核。并进行工程的签证及竣工预检。
1.7 主持、审核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