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理工作内容:绿化、园林景观、及配套的给排水、绿化照明电气等专业的工程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监理工作。
3.1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
3.1.1、施工阶段准备阶段:
⑴ 协助发包人与承建商编写开工报告,协助业主办理开工手续。
⑵ 协助发包人选择分包单位和各种设备的供应商,协助业主考察及参与确认承建商选择的分包商。
⑶ 组织施工图纸会审。
⑷ 审查施工图预算。
⑸ 报经发包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⑹ 审查承建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
⑺ 督促、检查承建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业主与承建商之间的关系。
⑻ 审核承建商提供的材料、设备,对不合格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
⑼ 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督促、检查承建商落实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对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或返工。
⑽ 主持协调发包人、设计、承建商及监理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
⑾ 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主持协商承包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争议,审核索赔事项。
⑿ 检查工程进度及施工质量,组织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审查工程造价。
⒀ 做好有关本项工程的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工作。
⒁ 协调工地参建各方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⒂ 督促承建商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
⒃ 组织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⒄ 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⒅ 参加竣工验收,审查工程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