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文件、图纸会审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与施工单位配合,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要求设计根据讨论决定的项目做出书面纪要交施工单位执行。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项目监理部,由总监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核制度:在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编制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按照施工承包合同规定的项目目标,认为合理,可同意按此设计或方案施工,否则经施工单位修改后再审批。审核完的施工方案将作为监理实施工作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