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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质量控制内容、保证措施和手段 2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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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20-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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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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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质量控制内容、保证措施和手段 29P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程序
(1)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在开工前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2)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核,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同意,批准实施(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需要承包单位修改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
(3)对于重大或特殊的工程,项目监理部还应将施工组织设计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后再签认发给承包单位;
(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经项目监理部审核后,承包单位如须做较大的变动,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
(5)规模较大、工艺较复杂的工程,群体工程或分期出图的工程,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可分阶段报批施工方案;
(6)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单位应编制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1、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的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2、承包单位应将施工测量方案、红线桩的校核成果,水准点的引测成果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3、承包单位在施工场地设置平面座标控制网(或控制导线)及高程控制网后,应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报项目监理部查验;
4、对承包单位的报验,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必要的内业及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时,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5、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对红线桩、水准点、工程的控制桩等是否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资料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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