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工阶段全过程中,监理人员要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与控制,不仅涉及最终产品的检查、验收,而且涉及施工过程的各环节及中间产品的监督、检查与验收。
在工程开始前,施工单位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然后填报《工程开工报审表》及附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若满足要求,再报建设单位代表审批同意后,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开工令》准予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内部质量管理,严格质量控制。施工作业过程均应按规定工艺和技术要求进行。
在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报《报验申请表》交监理工程师检验。监理工程师收到检查申请后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到现场检验,检验合格后予以确认。
“三个坚持,三个不准”:(坚持“两报”制度)
(1)坚持对进场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见证取样或平行检验);
凡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不准使用,并撤出现场。(报审)
(2)坚持对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凡未经验收或不合格,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严禁(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报验)
(3)坚持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行旁站监理;严禁违章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