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总则
1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和甲方现场的要求对本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信息资料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理。
2所有监理人员必须佩带工作牌。
3监理人员应熟悉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掌握监理人员应具备的知识,熟悉本项目的有关合同和图纸,熟悉工程实际施工情况,保持廉洁公正。
4监理部须配备专人1名,负责协助甲方进行资料管理、文件收发、撰写文字资料等专项工作。要求,大专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及常规办公软件的使用。
5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监理条例、合同条款,对本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负责监督各施工单位按施工图、设计变更及甲方书面指令施工,每周例会前向甲方提交书面记录和报告。
6必须按照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进行旁站监理并形成规定的记录。
7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控制进场材料的质量,严格把关,保证竣工验收时室内环境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
8按甲方要求进行关键工序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和移交等。
9为保证户户精品,乙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按照甲方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分户检查;在工程交付前,组织相关施工单位配合物业单位进行细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且做好每一户的检查和整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