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柱)饰面工程
(1)板(块)材(包括人造和天然的板(块)材)的内、外墙(柱)饰面损坏的修缮,应满足如下其本要求:
1)粘贴墙面的修缮:
①、其层与结构层间有少量起壳,面积小于300mm×300mm,基层砂浆强度较好,可采用不铜筋锈钢膨胀螺栓加环氧树脂注浆锚固。起壳面积大于单片板面积的50%、且砂浆酥松的,应凿除基层重做;
②、面层与基层有少量空鼓,面积在30%以内,可用不锈钢螺栓加环氧树脂注浆锚固。面板松动或起壳大于面板面积30%应凿除重做。
③、板材面层少量裂缝或有钉孔、缺角,无松动现象,可用同质、同色石屑砂浆修补;
④、板材表面轻度风化、磨损,可用浆磨的主法修复。风化麻面深度大于1mm,面积大于20%,宜进行凿除重做;
⑤、板材接缝损坏,应按原样补嵌牢固、严实,不得有漏嵌及渗水现象
目录
1、监 理 原 则
2、屋面工程
3、墙(柱)饰面工程
4、墙面清洗工程
5、楼地面工程
6、雕饰工程
7、细木装饰工程
8、油(涂)饰工程
9、设备工程
10、环境保护和修缮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