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主体设计
本工程人防地下室建筑面积6398.71㎡,人防有效面积5517.414㎡,人防掩蔽面积3500㎡。掩蔽单元数量4个,掩蔽人数3500人,主要出口3个,次要出口7个。平时为停车库和非机动车库,战时设3个单元的二等人员掩蔽部(防化丙级);工程配套1个人防固定电站。防护等级均为防常6级。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年,,防火等级为一级,顶板防水等级为一级,其余为二级。地下室采用框剪结构,抗震设防烈度6度,抗震等级为四级。地下室混凝土等级为C30,抗渗等级为P6。
1.1.1、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及辅助房间设计
所有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防爆波活门均选用国家人防行业标准图集《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设备选用图集》PFJ01-2008,详见门窗表及人防口部详图。
1.1.2、装修标准及防火防水
根据国家有关规范选用防火、防潮的材料,满足防腐、抗震及其他特设功能要求。防毒通道、密闭通道、检查穿衣室、脱衣室、淋浴室、滤毒室、扩散室等战时易染毒的房间和走道地面、顶面和墙面均应平整光洁。人防地下室顶板不抹灰,墙面抹灰不得参用纸筋等可能腐烂的材料。人防地下室的耐火等级为一级,室内装修材料全部采用A级(不燃烧材料)。人防地下室按地下室的防火等级及标准进行防水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