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厉行安全管理的法定职责,对工程施工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
1、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协助建设单位编写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2、开工前,审查承包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保证体系。
3、审查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4、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满足开工条件时,报建设单位。
6、开工前,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例会,起草工地例会的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