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前言
境敏感点影响及村民投诉处理情况,重点关注项目内及边界外500m范围内,环境监理的范围.
4.2.2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1.1 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
1.1.1 参加建设项目施工设计交底,熟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设计文件,掌握项目环境保护对象和配套污染治理设施环保措施,了解项目建设过程的具体环保目标,对环境敏感区点作出标识,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设计文件和现场实际情况提出补充和优化建议。
1.1.2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开工报告,对施工方案中环保目标和环保措施提出审核意见,制定环境监理核查计划。
1.1.3
1.3.4 编制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环境监理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内容、时段、环境影响因素、具体的减缓措施、环保措施的实施情况、建设项目 “三同时”完成情况及结论。环境监理报告书应提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本阶段环境监理制定了本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内容:
(1)核对项目性质、规模、选址、平面布置、工艺及污染物治理设施是否发生重大变动;
(2)核查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落实情况,及其与设计方案的相符性,分析工艺技术参数的可行性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3)核查环境风险防范、事故应急设施与措施(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落实情况;
(4)核查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的边坡、道路、临时占地的绿化恢复落实情况;
(5)回顾调查及分析本项目一期工程及设备安装施工期间的污染物治理设施落实情况及对周边空气环境、主要地表水体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