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开展安全监理工作,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特点以及必须达到“杭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的要求,提出以下监理安全交底,请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并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书面材料,形成监理管理资料。
一、安全管理:
1、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1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2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总包对分包、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1.3开工前,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复印件上报监理部。
1.4工程进行中,企业对项目部、总包对分包、项目部对班级的考核结果的复印件于考评后5日内上报监理部。
2、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2.1开工前按相关规定上报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3、危险性较大工程
3.1开工前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3.2需专家论证的,按相关要求进行论证。
4、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4.1制定“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4.2开工前,将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资金使用计划的复印件上报监理部。
4.3项目实施中,监理部根据安全资金使用计划和具体实施情况,审核、批准工程支付款申请。
5、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目标考核制度
5.1制定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目标的考核制度”。
5.2项目经理是工地安全第一责任人。
5.3开工前,上报考核制度复印件。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部检查、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6、安全教育
6.1建立员工花名册。
6.2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工人入场时进行三级教育,并建立“三级教育台帐记录”、“安全教育人员考核登记表”。
6.3开工前,上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部检查培训制度的执行情况。
7、应急救援
7.1施工现场公示“重大危险源”;
7.2编制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防台风、基坑工程、大型机械设备安拆及使用的“应急预案”,按方案配备器材和设备,并进行演练。
7.3开工前,上报应急预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部核实器材和设备的配置情况及演练实施情况。
8、安全技术交底
8.1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由“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签字。
8.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的作业环境、作业特点和危险源,针对危险源的预防措施、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安全注意事项、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等。
8.3安全技术交底前5日上报安全技术交底书面材料。
8.4监理部参加安全技术交底。
8.5本工程应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
1)桩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2)基坑开挖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回填土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4)钢结构及钢筋楼承板吊装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5)CCA板安装安全技术交底
6)预应力混凝土安全技术交底
7)混凝土浇灌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8)外架搭设安全技术交底;
9)塔吊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0)施工升降机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1)施工升降机、塔吊顶升、加节安全技术交底;
12)施工升降机操作工、塔吊司机安全技术交底;
13)幕墙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4)门窗安装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9、安全检查
9.1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整改、处置措施和复查等内容。
9.2检查次数:企业每月不应少于一次,项目部每周不应少于一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每天巡查,每次检查应有书面记录。
9.3开工前上报安全检查制度。
9.4书面检查记录的复印件于检查后3日内上报监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