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承包单位依据设计文件及业主进度要求及时提交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质量控制、进度计划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施工承包单位资质、工程技术力量配备情况、钢结构工程主要负责人管理网络及工程技术人员上岗证(焊工合格证、特种工种资质证书验审证书)。
二、技术方案要求
工程机械设备配备情况、依据图纸设计要求应采取哪些技术措施方案,钢结构制作过程中所采取哪些技术监控(如钢结构自检、自查书面记录制度、对钢结构工程所用材料不符合规格及质量不符合要求时采取的技术监控措施等)。
三、进度计划要求
对业主所提出的进度要求应及时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表,其中制作完成日期、进场安装时间和完成日期用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
四、材料质量控制要求
制作阶段未开工前对钢结构所要求各种规格材料由监理到制作现场取样报送检测单位检测,各种规格材料合格后方可制作。现场制作过程中不少于二次协同监理单位人员检查钢结构制作质量,其中包括:焊接材料是否依据设计要求对焊件咬边、焊瘤、夹渣、气孔、裂纹、弯曲变形等质量问题的检查。对质量上出现的小问题作返工处理,严重的重新组合处理制作,钢结构制作完成后由监理单位确认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反方可进行油漆涂料施工。
五、现场安装工程要求
现场技术负责应对现场安全负责,必须设专职安全员、工长指挥,焊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结构进入现场由监理人员检查是否在运输过程中产品出现弯曲等情况,在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方可起吊安装,安装前依据图纸设计要求对轴线、标高、具体方位做好记录。
六、钢结构工程资料要求
钢结构原材料必须有厂家的生产许可证和出厂合格证,其中焊丝、焊剂、钢材、涂装材料、标准件(普通螺栓、扭剪高强螺栓等)必须送检测部门检测。各种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件、焊接件、超声波探伤报告、自检记录资料,材料及工程技术要求等资料在工程结束后必须齐全,装订成册送监理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