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前特对各项目部安全提出以下要求,内容如下。
各施工单位施工前要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进行施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效的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有效的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的实现。
施工单位各项目部要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施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单位各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其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证书应齐全有效。负责编制好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审核及批准签署齐全有效。
施工现场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毗邻高压线等要进行专项防护措施。并要做好专项防护方案。
施工总平面图要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要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到安全部门进行备案验收后,取得使用证方可使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要全面搞好工地卫生,保持现场办公室,职工宿舍,职工食堂的卫生整洁。废水排放、二次扬尘、噪声控制要符合环保规定,确保文明建设和环保等方面,达到文明工地的标准。
施工单位要按规定设置七牌二图,使用统一规范要求的安全标志,标牌。要认真落实“三清六好”的规定。
各项目部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卫生防疫等工作要落实到位。
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限期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