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临平大东安社区改造工程居民安置房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控制目标以及有效的进行工程项目的组织协调,现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你单位所需执行的主要监理制度如下,希望贵单位严格执行,促使顺利完成业主、监理和承包商对本工程的预期目标。
资信检查制度:
施工单位(包括各分包单位)及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及上岗证书,各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合同及相关规范要求及时提供单位资格及相关人员的上岗证书,经监理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材料、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制度:
施工用材料、设备进场使用前,施工单位按批量填报进场使用报验单(附:产品出场合格证及相关的技术说明书等),针对必检的材料,必须由监理人员现场见证取样、并跟踪送样,待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于本工程。
工序报验制度:
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在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由专职质检员向监理部报工序质量报验单,监理部按照施工单位的报验资料进行该工序的实体质量检查(验收时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必须到场),如检查合格则签发工序质量报验单,施工单位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否则,施工单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施工进度计划报验制度:
每月26日前,施工单位必须提交下月施工进度计划,监理审核同意后方能执行。对于施工单位不按计划施工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期拖后的,后果施工单位自负,监理将作记录并呈报业主备案。
见证取样制度:
凡是进场施工用材料设备在使用之前,首先应具备各种有效合格证件等资料,然后监理按进场批量进行随机取样,见证送检,检测合格后方能使用。砼、砂浆等搅拌时监理人员随机取样制作试块,并对此试块进行见证送样。凡未经监理见证取样的材料、设备、试块而使用在工程上的,监理单位一律不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