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人员认真熟悉施工图纸,了解工程特点及质量要求,并将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建议汇总填写记录表交给建设单位。
(三)、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和部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写明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执行。
(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有关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设计交底,了解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要求、设计主导思想对基础、结构的施工要求以及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等。
(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首道工序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查,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核准后实施。需要施工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修改后再报,重新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根据施工单位内部审批权限逐级审批,相关部门在审批表中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施工单位红章后报监理审核。符合建设部建质〔2009〕87号文及张家港市建设局有关文件规定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规定的审核、审批程序,经过专家论证审查后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在相关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方案执行,并履行相关签字手续,落实各自的责任。
(五)、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专业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检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测量施工方案”,并审核、复核、签认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六)、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认为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对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1)、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
(2)、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
(3)、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其中: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测量员、试验员、预算员、资料员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证上岗后方可上岗。电工、电焊工、防水、防腐工、起重机司机等必须经过相关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七)、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对分包单位的资格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
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
2、分包单位的业绩;
3、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4、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