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理的工作方法
1、预防为主,做好预控工作:主要材料和分部(子分部)、分项(子分项)工程、检验批均实行报验审批制度,施工组织设计、重要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均须报验审批后实施。
2、信息资料,实施有效控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之间信息往来以书面形式为主,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信息传递应通过监理单位。
3、运用监理通知,力争实现控制目标。
4、施工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监理人员将下发监理通知单,令其改正:
(1)未按图纸、规范、法律、法规施工,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
(2)违章指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
(3)对监理人员口头提出的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
(4)所使用的材料未经检验审批擅自使用;主要工序未经报验审批的即进入下一工序施工。
(5)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中有明显错误及资料不全,报验不及时的。
四、对施工方的要求
1、施工方应认真按照现行规范、标准、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文件指导施工。确保本工程保质保量按期竣工,并应无条件接受本项目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指导。
2、及时填写工程项目开工申请(附有关资料)及其他有关报表。
3、主要材料使用前三天,填写材料报验单A9表并附有关资料,经审核同意批复后方可使用。
4、所有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均实行报验审批制度,报验并附自检表(表中签字必须齐全、真实),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所有报验工程均应是经施工方自检、互检、专检后认为合格的工程。
6、要安排专人负责监理资料表格的填写,信息的传递应及时,真实地编制技术资料,接受业主及监理人员的查阅。
7、取样送样过程,必须有监理人员见证。
8、施工方接到监理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二天)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填写监理回执,将整改情况报监理部,由监理人员复查。如收到监理通知单后,仍不能按期有效的改正,项目监理部将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才能复工。
9、所有资料由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时签字认可,拖期三天不报者不再予以认可,并不予计量。
五、对监理表格的填写要求
施工方要认真填写监理用表(A表),按照表格中所列项目的要求附上有关证件等资料,及时上报监理方,监理方应及时给予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