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所有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前必须有现场监理进行质量认定。
砂、石材料先由承包商初步选定供应点,在监理人员见证下,按规定取样,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批量进场。
钢材、水泥、砖瓦、铝材、沥青、防水以及焊接材料、保温隔热材料、绝缘材料、外墙涂料等均应给监理报审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以及生产企业的资质等相关材料。
钢材、水泥、砖瓦、铝材、以及保温隔热、外墙涂料等材料,进场后必须立即向监理报验,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按规定取样送检测中心复试,对分批进场的材料,要分批复试合格签证后,方可用到工程上。如发现有不合格的伪劣材料和产品坚决退场。
装饰工程材料的选择(包括色彩),必须提供样品,经业主确定后,承包商方可订购并使用。
预先监控构配件的质量,如门窗、管材以及商品混凝土等,均应给监理提报生产企业的许可证、资质证书以及产品质量有关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必要时业主、监理等方面的有关人员到生产单位调研考察以后确定。
如采购材料无法达到设计要求,而必须代用时,则承包商必须提出报告,经业主认可后方可实施。
凡采用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报审技术鉴定文件,必要时,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取样复试认定。
所有设备,在安装前应按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质量检查,必要时,还应由法定检测部门检测。
对管材、防水、电线、表箱以及保温隔热等材料、设备应实行样品验收的封存制度。
施工质量:承包方必须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规定、规程、强制性标准等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自由作业以及降低质量标准。
认真复核工程的方位、坐标、轴线、标高、层高(含净高)以及平面尺寸。在建筑物的定位放线验收后无误签证后,方可开始基础挖土。
施工前,承包方要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和国家现行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精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过程中,操作人员、班组长、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质量三检(自检、互检、专职检),在分项和隐蔽工程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至少提前四小时报监理复验认可。
现场搅拌的混凝土和砂浆的配合比,必须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配合比通知单实施。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应挂牌出示,以及组成材料必须每车在衡器上计量,不得自由作业。每工作班按规定作好试块的制作。承包商必须要有经过检验合格的设备(台秤)并设专人控制,搞好开盘交底,确保混凝土和砂浆的质量,并随时接受监理的抽查。
混凝土浇灌前,必须提前填报混凝土浇灌申请表,有监理签字后方可开始浇灌。采用商品混凝土,则其进场时应随附有关质保资料,并按规定在混凝土浇灌地点,在监理人员的见证下,随机取样进行坍落度测定和制作混凝土试块,确定坍落度测定次数和制作混凝土试块的组数。混凝土浇灌时,要认真做好混凝土浇灌记录。拆模要有申请,在同条件试块强度达到设计混凝土强度的70%(重要构件达到100%)并经监理批准后才能拆模。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养护应遵守规范规定。认真做好标养和同条件养护,标准养护的试块及时送标准养护室作养护,作好送样记录。监理认为有必要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试块数量,承包方不得拒绝。
承包方必须对施工质量(含土建工程的质量以及与其配套的管线、管道、设备的安装质量,装饰质量)负全部责任。当监理发现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工程,要求复查甚至停工整改、返工,承包方应认真配合。
对于必须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如电焊工、电工、防水工、机械工「含卷扬机操作工」、架子工起重工、塔吊司机等),必须向监理提报合格的操作证。
及时、认真、规范地做好资料(质保、隐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资料)。
工作质量: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质量的优势,取决于工作质量的高低。工作质量是反映了企业的综合水平。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部报送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证、进场设备检验合格清单及计量器具合格证检验证等资料。
要认真选择分包单位,并及时向监理提报分包方的有关资料,经监理审核后,方可进入现场。
健全施工现场管理网络,必须向监理提报现场管理班子人员名单及岗位职责,并附有关人员岗位证书,签名样本,做到人员在岗、管理到位,及时认真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问题。
要认真地组织实施向监理提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并要提报工程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和工程重点部位、特殊工程的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认真做好样板墙、样板间。
要明确并向监理提报现场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坚持项目经理是质量第一责任人及管生产必须管质量的原则。要建立并落实质量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则,这是质保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项目质量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要有一套严密的质量检查制度,做到人人肩上压着一份质量。要加强质量教育,项目管理层和施工一线操作人员的创优意识要真正到位,增强质量意识,牢固地树立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是生产活动中永恒的主题的观念。
若发生质量问题(或事故),承包方必须及时报监理,不得隐瞒不报。
为确保上述三方面的质量,承包方必须安排专人负责检查落实上述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必须更换时,应征得监理同意。
每月末,应向监理报质量月报。
进度控制:
承包方在条件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向监理提报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监理经审批报业主方同意后签发开工报告。
施工项目部应按业主要求,合理安排总进度计划,并报监理和业主审批。
在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的基础上,承包方每周、月末,向监理提报下周、下月进度计划和本周、本月实际进度的对照情况,以及实物工程量完成情况。如计划滞后,则应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工程进度。监理有对工程施工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的签证权。施工月报、月计划应在每月25日前报监理部。
承包方要每日向监理及时正确提报在现场施工的上岗人数和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的日报表,施工日报隔天9点前报监理。
投资控制:
承包方统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合同的工程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墙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施工合同的约定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4、安全生产和现场管理、文明施工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项“抓一万防万一”的工作,丝毫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施工现场必须要有专职的安全人员。尤其要采取有效措施,突出抓好“四防”,即: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机械和电气伤害。在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监理发现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要求承包方采取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甚至停工整改。
现场管理、文明施工必须符合太仓市有关规定,并注意工地、办公室、宿舍、食堂以及厕所等处的文明卫生。施工现场的各平面布置严格按业主要求实施。
出场车辆应冲洗干净,防止对市区道路造成污染。
目前有关部门要求,工地大型机械设备(如塔吊起重机)验收以施工企业设备安全主管部门,根据规范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承包方应把验收合格的有关资料,及时报监理。
工地现场的电气线路架设以及架子搭设,均应符合专业规定。
建立健全班前十分钟与每周一次的质量安全活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