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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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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授权方式:资料共享
  • 发布时间:201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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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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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安全监理交底
一 ) 建设单位
1、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2、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根据承发包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气、供热、通讯、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以供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作为组织安全施工,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保护的依据;本工程在设计图内无需提供的情况。
3、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即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建筑材料、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不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不按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本工程建设单位已对自己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教育,并管理非施工单位的人员如工厂工人及其他人员不进入施工现场。
4、编制的工程概算及标底内,应包括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并及时支付给施工单位,以保证正常安全施工。本工程合同价内已包括了该项费用。
有权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当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没有专款专用,截留、挪用时,有权收回该项资金,并追究责任;
因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危及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安全使用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无偿维修、更换、重置赔赏,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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