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前,专业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报监理审核;业务范围、年检必须符合要求,专业分包单位的专业与资质等级应符合相关规定。
3.项目经理、质检员、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报监理审核;项目经理要和合同相同。
4. 电工、电焊工等特殊工种操作工应具有上岗证(上岗证要在有效期内,并能追溯到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监理审核。
5. 根据连云港市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规定:
水泥、混凝土预应力薄壁管桩、混凝土彩色屋面瓦、住宅烟气道集中排放系统、墙体材料、混凝土和砂浆外加剂、门窗及其主辅材料、给排水和供热管材管件、防水材料、建筑用内外墙涂料、建筑电器、建筑节能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各类起重机以上共14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建筑机械设备。销售方供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备案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市建设技术推广站核验红章。
6.按照监理规范和现行法律法则的要求,施工单位每到工序的施工必须报监理验收,未经监理验收合格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7.监理将通过资料的审核现场巡视平行检验旁站监理方法,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机、料、法、环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发现施工单位有质量问题、安全隐患、进度滞后或增加工程造价将通过口头指示,书面通知指令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整改结束并书面填写回复单。监理将汇同施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复查符合要求后将签署合格意见。
8.对有可能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安全隐患,监理将立即签发工程暂停令。
9.施工单位对监理签发的整改通知单和暂停令,施工单位若拒不整改或拒不停工,监理将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0.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质保体系和安保体系的建设,管理上要做到精细管理,加大执行力度。
11. 项目部管理人员分工要明确,责任要落实人,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
12.资料要真实、完整、准确、及时,要注意收集整理和保管。
13. 要加强项目部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控制,特别是要实行“三检”制;要加强工序报验,上道工序未经验收和验收不合格,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报验要提前3小时,为了保证验收质量,原则上晚上不进行验收;关键工序和部位施工前要报监理,便于监理部安排旁站;施工要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规范和国家强制性条文要求组织。
14. 对监理签发的指令要认真对待,积极进行整改,不得拒绝签收。